楼梯扶手突然带电,一男子因此受伤,维权过程中,他将与此事有关的兰州供电公司以及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告上法庭。7月29日,安宁区法院公布此案一审判决,明确认定各被告的责任划分。
2020年8月21日21时许,李某在其自建房屋外楼梯上被带电的楼梯扶手电击后致伤。随后,司法鉴定意见为:李某的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为十级。
事故发生当晚,李某拨打95598,兰州供电公司派人进行检修,测出悬挂于电线杆上的光纤分线箱、连接分线箱与楼梯扶手的铁丝、楼梯扶手均不同程度带电,后由兰州供电公司检修人员剪断带电铁丝。而这根被绑在楼梯扶手上的铁丝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所属的设备盒子中的一根铁丝。李某找寻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3.7万余元。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二被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各主体之间责任划分;以及对原告李某具体赔偿费用的认定。
关于二被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法院认为,基于专营商品的危险性与防范的专业性,作为供电单位和供电设施的所有者,兰州供电公司对管辖范围内的电线、电线杆及架设在电杆上的附着物等可能出现危险的安全隐患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和安全管理义务,对触电损害存在不作为的过错,因此兰州供电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将光纤分线箱附挂在电线杆上,光纤分线箱本身并不产生电流,但与供电设施产生接触的时候能够导电,而涉案铁丝的一端拴在光纤分线箱内,另一端拴在楼梯扶手上,不论该铁丝是否为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绑定,一头连接于光纤分线箱内,移动公司兰州分公司就对铁丝负有管理责任,故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亦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各被告责任划分的认定,法院认为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在兰州供电公司已存在的电线杆上擅自悬挂光纤分线箱,且对存在发生导电隐患未进行预防处理,并对连接于分线箱和楼梯扶手间的铁丝未尽到管理义务,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故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应对本此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危险商品,供电方在安全用电管理上应当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负有高度注意的义务,其疏于管理维护,存在一定过错,故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分公司对此次触电损失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对来路不明的拴在其住宅楼梯扶手的铁丝进行清理,但未引起重视,疏于管理,未尽到完全的注意义务,其自身存在过失。
综上,法院酌定受害人李某自行承担5%的责任,中国移动公司兰州分公司承担65%的赔偿责任,兰州供电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在认定具体赔偿费用后,法院一审判决如下: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某3.78万余元;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某共计8.2万余元。三、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Copyright © 2024 凯发护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